來不及上法院
阿北獨居,癌症已經到了末期。
他的家裡擺滿了珍藏多年的藝術品,一件件收藏,都是他這輩子慢慢累積存下來的寶物。
倒數第二次住院時,他一直希望出院。
「我還要去法院公證。」
他已經想好了,自己走了以後,這些藝術品要交給信任的朋友幫忙處理。那不是一件小事,所以即使身體已經很虛弱,他還是想親自把它安排好。
我們讓他出了院。
只是回家沒幾天,法院還沒去成,事情也還沒有辦完,他又因為身體不舒服回到醫院。
這一次,他大概知道自己可能回不去了,沒有時間再等公證。
他拿出紙筆,慢慢寫下一份遺囑,把藝術品、後事,一筆一筆交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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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顧末期病人時,我們常常在意他今天喘不喘、痛不痛、血壓多少。
但有時候,病人真正放不下的,是另一件事。
那天我才又想起,當一個人的時間已經開始倒數,也許除了問:「哪裡不舒服?」
我們還應該多問一句:
「還有什麼事情,是你一定想做完的?」
因為我們以為還有明天,但,病人不一定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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