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15日 星期四

買到的回憶

多少回憶,能夠用錢買回來?

十二月果然是幸運月,當我正迷亂著聖誕禮物要如何挑選,走到一家盡是巧克力的商店,突然看見這個兒時的最愛。

小時候,和一般小朋友不同的是,我不喜歡吃甜食,所以即使是巧克力,也不會特別為之瘋狂。有一天,姊姊拿了花樣如上圖,銀色包裝的巧克力回家,她分我吃了一口。

『喀擦!』

我喜歡了它,不甜不膩剛剛好,伴隨著餅乾的清香,一個對我來說完美的組合,說穿了,也只是巧克力和餅乾混搭。難得的嘗試,讓我每次心情難過時,就會走到便利商店,掏出口袋的零錢,讓巧克力填滿小小時候的不開心。

後來的某一天,也是心情差的一天,走進了便利商店,卻也沮喪的走出來。之後的以後,就再也沒看到這牌子了。

直到今天,原來我才知道,看到闊別已久、曾經喜歡的,心裡是多麼開心。

那麼,巧克力是如此的心情,遇見了,人呢?

但,那也是錢,買不到的。

1 則留言:

  1. 聲政大壽星

    生日快樂
    瘋狂一下吧
    我在九月手機遭竊後
    雖說保留了原號碼
    但沒有主動再聯絡我的朋友
    也只好天各一方了
    你的話
    當然是斷不了的
    我本可以有其他管道和你保持音訊
    結果

    一切都是藉口
    那就不如不要編織吧
    其實我昨天有一件事帶給我很大的衝擊
    使我質疑起所謂朋友這層關係了......
    有機會再表吧

    祈願你安好
    揚眉吐氣地走在自己的陽光大道上

    生日快樂
    至少
    自造快樂
    加油
    珍攝身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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