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

千金難買早知道

當我十歲時,姊姊狂熱著學習鋼琴、大提琴,我拒絕爸媽試圖安排的音樂課,只想做個沒有才藝的電視兒童:當我二十五歲時,朋友用了一把吉他,向心愛的女生告白。

當我十八歲時,同學拿著鼓棒、背著吉他,組成樂團在台上搖滾,我坐在電腦前,接受電玩遊戲的視聽覺刺激;當我二十七歲時,朋友在KTV裡求婚成功,並且在婚禮熱唱。

以上,是我現在想學吉他的緣故。